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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4日

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6年国家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的精神及相关政策要求(详见http://www.csc.edu.cn/Chuguo/Default.aspx?cid=13),我校现转发基金委通知,将严格按照基金委申请条件及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开展此项工作,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候选人,拟申报者为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 
 
选派工作进度及安排

1、各学院进行院内选拔推荐工作:选拔方式自定,拟申请者下载附件1“附件1 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加盖学院公章,依据“附件2申请者上报所在学院材料清单”中的要求于2016年3月4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上交各学院。各二级学院审核申请者信息后,将申请者名单汇总入“2016XX学院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学生信息汇总表”,于2016年3月12日前将所有材料交至研究生院237房间。
注:(1)申请者必须首先向学院提交国外院校正式邀请函;若没有邀请函,学院不予受理;(2)联合培养博士须提供《国内导师推荐信》(无固定格式,但导师需在信中对申请人学习情况、科研能力、思想品德做出综合评价),该推荐信将作为后续专家评审的重要参考;学院还需组织专家对联合培养博士生进行评审,形成“附件3专家评审意见表”(学院盖章)。

2、2016年3月18日前,研究生院汇总材料,确定学校推荐名单。

3、2016年3月20日,研究生院对我校推荐名单进行网上公示。

4、被推荐者于2016年3月20日—29日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研究生院网上审核通过后,被推荐者打印出申请材料并交至研究生院237房间。(按基金委要求,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整理并用燕尾夹固定,无需装订)。

5、2016年3月20日—29日期间,被推荐者可以到研究生院237房间咨询填报事宜。

6、2016年3月31日-4月4日,研究生院审核并向留学基金委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7、2016年5月中旬,留学基金委网上公布入选名单。

申报流程:http://www.csc.edu.cn/Chuguo/a2e5a33a41b14169b7b05197fc6826a9.shtml
以上信息如有改动另行通知。

 

 

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2月11